[公告] 大豐電:公告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3/11/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劉登榮/總經理暨節目經理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經營或任職於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
公司,若該公司係屬本公司直接、間接轉投資或策略聯盟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