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國泰金:代子公司國泰人壽公告以自地委建方式與利害關係人交易簽訂工程承攬契約書



第20款

1.契約種類:工程承攬契約
2.事實發生日:113/11/08~113/11/08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利害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工程內容:「桃園市蘆竹區錦中段倉儲新建工程」第一階段地工工程
工程契約金額:新臺幣322,000,000元
契約起迄日期:預計自113年11月8日起至115年2月20日
工程地點:桃園市蘆竹區錦中段122、122-1、123、124、124-7、
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4、129-1、
133-2、143-2、125-1、129-2、129-3等地號。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依保險法之規定,為保險資金之運用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1月8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