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3/11/112.捐贈原由:支持「財團法人帝寶教育基金會」114年度業務推廣基金需求。3.捐贈金額:新台幣15,000,00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帝寶教育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董事長為其董事長二親等內親屬。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其資金需求,得分次撥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