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3/11/212.捐贈原由: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凱基文化藝術基金會(名稱暫定)。3.捐贈金額:新臺幣伍佰萬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凱基文化藝術基金會(名稱暫定)。5.與公司關係:該基金會為凱基銀行之財報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尚須報請相關主管機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