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特力:代重要子公司『力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決議減資退回股款案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22
2.減資緣由:調整資本結構及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
3.減資金額:225,000,000元
4.消除股份:22,500,000股
5.減資比率:6.93%
6.減資後股本:302,254,000股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民國113年11月28日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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