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灣精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初次上櫃掛牌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 2,9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29,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36元溢價發行,預計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104,400仟
元,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法令與主辦證券承
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35,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46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依公司法
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百分之十五,計435,000股,由本公
司員工認購外,其餘百分之八十五,計2,465,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
之一規定及本公司一一三年八月六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認購,全數
委由推薦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由原
股東按原有股份比例優先分認規定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本公司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
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
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員工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辦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實際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
、資金來源、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因應客觀環境需求或因其他情事而
有修正之必要,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新股之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