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亞昕:本公司「喜徠登」、「昕銀座」案追加工程發包



第20款

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3/12/17~113/12/17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國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依IAS24等相關法令判定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喜徠登」建案追加工程發包 「喜徠登」案工程追加發包金額為新台幣52,563,149元 (含稅)。 契約起迄日期:自簽約日起至完工使照取得日止,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2.「昕銀座」建案追加工程發包 「昕銀座」案工程追加發包金額為新台幣23,533,917元 (含稅), 本公司佔比83.8841%,本公司佔比發包金額為新台幣19,741,214元(含稅)。 契約起迄日期:自簽約日起至完工使照取得日止,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住宅出售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2月17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2月17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