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3/12/172.捐贈緣由:為秉持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之重要性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捐贈關係人財團法人正隆關懷兒童基金會3.捐贈金額:114年度上限額度新台幣參拾萬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正隆關懷兒童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