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達麗: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1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公司擬發行普通股不超過20,000仟股,發行總面額不超過新台幣200,000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總金額俟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於董事會授權
之價格區間內,依相關法令規定及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5%,計3,000仟股予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2,000仟股對外
公開發行。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總額之75%,計15,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
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分比例分別認購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事宜,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及員工
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及支付營建工程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增資
基準日及其他增資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重要內容,包含發行面額、募集金額、發行股數、發行價格
之訂定,以及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
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包含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
或撤銷,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須訂定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
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4)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