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日月光投控:本公司營運長訴訟案說明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營運長吳田玉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金上更一字第1號
4.事實發生日:114/01/0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營運長吳田玉先生,前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遭
提起公訴,109年2月5日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無罪,
110年6月9日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以上訴逾期駁回檢察官上訴,
經檢察官再提起上訴後,最高法院於111年1月6日將原判決撤銷,發回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更一審),於113年12月31日改判有期徒刑
1年10月。
6.處理過程:本訴訟案件僅及於營運長個人,與公司無涉,不影響公司營運。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案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