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光金: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擬於新加坡設立100%持有之特定目的國外籌資事業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2/19
2.公司名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新光人壽董事會決議同意擬於新加坡設立100%持有之特定目的國外籌資事業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案尚需經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待新光人壽遞件申請,
且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得辦理。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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