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華旭矽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為新台幣
20,000,000元。
4.既得條件:
(1)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
任職屆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任職屆滿日前最近一次核定之個人績效平等
達全公司前50%(含)且達甲等以上者,可既得其獲配股數之40%。
(2)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
任職屆滿兩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任職屆滿日前最近一次核定之個人績效平等
達全公司前50%(含)且達甲等以上者,可既得其獲配股數之30%。
(2)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
任職屆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任職屆滿日前最近一次核定之個人績效平等
達全公司前50%(含)且達甲等以上者,可既得其獲配股數之3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依「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五條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依「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五條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依「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三條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
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暫以114年03月04日(董事會召集通知寄發前一交易日收盤均價新台幣10.33元),本
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00,000股,暫估既得期間預計之費用化金額合計約為
新台幣20,660仟元,114年至116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8,264仟元、6,198仟元
及6,198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123,178,900股計算,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占目前實際
流通在外股份總數之比率約為1.62%,預估減少每股盈餘金額合計約為新台幣0.17元
,114年至116年減少每股盈餘金額分別為新台幣0.07元、0.05元及0.05元。對本公司
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依「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五條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依「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五條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向主管機關申報辦理,並自
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為一次或分
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得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定之各項條件,如經主管機關指示、
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等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提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使
得發行。
(3)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
悉依相關法令及發行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