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合庫金:代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公告遭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罰鍰新臺幣200萬元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14/10/01
2.事實發生主體:代子公司申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前櫃員挪用代收款項及客戶資金,所涉缺失違反銀行法
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
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依同法第129條
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4.處理過程: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5.處分情形:核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2,0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臺幣200萬元整。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已採取相關改善內控措施並加強落實。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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