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東陽:澄清大眾媒體報導之相關說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10/14
2.公司名稱: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10/14經濟日報 C04版
6.報導內容:全年每股稅前盈餘仍有機會挑戰8元。
7.發生緣由:(1)本公司從未提供任何財測,特此聲明。
(2)每月合併營收及獲利皆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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