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錸寶: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取得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部份股權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11/11
2.公司名稱: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因考量技術及業務合作,董事會決議擬取得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部份股權,
計不超過7,200,000股。
(2)本次實際取得之作業,將依照相關證管法令辦理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