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款1.事實發生日:114/11/202.發生緣由:檢調單位於114/11/20至公司進行調查並調取資料。3.因應措施:本公司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公司營運財務一切正常,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