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立碁:公告本公司訴訟事項(臺中市水銀路燈落日計畫汰換工程案)三審判決結果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本公司
被上訴人: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台上字第1068號
4.事實發生日:114/12/0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與被上訴人因「臺中市水銀路燈落日計畫汰換工程案(第八工程-西屯、南屯、
中、西區)」繼二審判決後,對於二審判決未給付之工程款,本公司於114年1月28日
聲明上訴。
6.處理過程:
(1)繼一、二審判決後,被上訴人原預計給付本公司新臺幣77,115,495元及自民國107年
8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2)經三審判決,最高法院廢棄二審判決再給付中之新臺幣12,744,104元本息及該部分
訴訟費用,並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本公司上訴駁回,第三審訴訟費用關於
駁回本公司上訴部分,由本公司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依判決結果,與律師討論後續因應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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