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可寧衛*:本公司修訂「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債權人異議期間屆滿公告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 114/12/05
2.公司名稱: 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本公司114年11月5日修訂「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
轉換辦法」之債權人公告,已訂定債權人異議期間自114年11月5日
至114年12月5日止。
6.因應措施:
截至114年12月5日止,債權人異議期間已屆滿三十日,且無債權人
提出異議聲明,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第四項之規定,將修訂後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呈奉證券主管機關
申報核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