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公告 中韓製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反傾銷調查
中鋼公司近日申請對自韓國、中國產製進口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課徵反傾銷稅,財政部關務署今天公告展開調查,以維護國內產業公平合理貿易環境。
關務署透過新聞稿表示,中鋼公司申請對自韓國、中國產製進口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課徵反傾銷稅、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及回溯課徵反傾銷稅,財政部依申請書所附資料認進口涉案貨物已達傾銷及損害台灣產業的合理懷疑。
關務署表示,為查明國產同類貨物是否遭受進口產品不公平競爭,經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結果,今天公告展開調查,以維護台灣產業公平合理貿易環境。
關務署說明,財政部已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移請經濟部就有無損害台灣產業進行調查,經濟部依規應於接獲通知隔日起40日內,將初步調查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
關務署表示,若經認定有損害台灣產業,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隔日起70日內,作成有無傾銷的初步認定,再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另將於完成傾銷最後認定時,一併公告回溯課徵傾銷部分的認定結果。
關務署指出,本案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為捲盤狀或非捲盤狀,表面塗覆非金屬絕緣材料的冷軋扁軋鋼品,厚度0.135公厘(含)以上至0.715公厘(含)以下,並排除以頻率50赫芝、最大磁通密度為每平方公尺1.5韋伯的測試條件下,鐵損值超過每公斤13.00瓦特,或小於每公斤1.80瓦特的鋼品。
關務署表示,涉案製造出口商若充分配合反傾銷案調查,得獲核定個別傾銷稅率,而台灣廠商進口應課徵反傾銷稅的涉案貨物時,須提交涉案廠商生產並直接出口至台灣的證明資料,經海關審核後,得適用該廠商的個別稅率。
關務署提醒,倘若進口商欲向財政部申請接受調查,建議通知相關交易的國外出口商或製造商一併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以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