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漢豪:政府續尋求壓縮北部都會區發展流程和時間 管控處今年內完成工務工程成本控制檢討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北部都會區涉及多個處於不同規劃及建設階段的新發展區。政府已在2023年修訂法例,精簡與發展相關的法定程序。法例修訂後,新發展區由開展研究至首批土地完成平整的時間,可由過去約13年減至約7年。

行政程序方面,政府過去落實了多項精簡措施,當中與北部都會區發展尤其相關的包括簡化和標準化業權查核安排、將標準補地價安排擴展到新發展區以外農地等。另外,地政總署和屋宇署均有專責單位加快處理大型住宅項目,發展局的項目促進辦事處會協調相關部門,為發展項目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務。政府會繼續尋找進一步壓縮發展流程和時間的空間,並計劃在今年年中左右,向發展事務委員會匯報這方面的工作。

此外,為了加快北部都會區的發展,政府亦會積極利用市場力量,採用更多元的發展模式。其中,在「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下,政府容許土地業權人透過原址換地方式參與發展新發展區。發展局亦會探討引入「片區開發」的模式,在北部都會區一些新發展區揀選較具規模的片區,包含具商業發展價值及投資回報的地塊,以及帶來較長遠經濟和社會利益的公共設施及其他基礎建設用地,由投得項目的企業綜合開發和建設。

另外,在項目管控政策方面,發展局於2019年成立管控處,透過推行不同策略措施,加強成本監控和項目管治能力,以進一步提升基建項目工程的表現。管控處亦透過推行「建造業2.0」、推廣業界廣泛採用「組裝合成」建築法和「機電裝備合成法」等高效建築技術、數碼科技及創新建築物料等,提升生產力和效率,以降低項目成本。管控處亦正檢視如何控制工務工程的成本,以有效地推展未來的造地和基建發展。檢討於今年內完成。(sl/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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