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即棄塑膠法例適應期結束一個月 環保署:絕大部分投訴個案已作出更正
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於今年4月22日開始實施,為期六個月的適應期已於10月21日結束,至今已經一個月。適應期過後,環境保護署會繼續以宣傳教育推廣為主軸,並以執法為輔,從而更進一步推動社會的「走塑」文化。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新法例實施一個月社會整體已大致合規,可見公眾在社會層面已經見到綠色減廢生活文化的開端,而業界亦已逐漸適應新法例的要求,在業務上作出相應的配合。適應期內,環保署主動安排人員巡視本港超過4.77萬間餐飲食肆、零售店和酒店賓館,並向業界提供各種支援工作。
隨著適應期結束,環保署在過去一個月派員巡查適應期內約160間仍未合規的源頭銷售店舖,以跟進其改善進度,發現所有這些店舖均已符合新法例的要求。至於下游的酒店和食肆,在過去一個月內,環保署共接獲43宗有關投訴,並已就所有投訴個案作出調查,絕大部分已作出更正。當中有兩宗個案在進一步巡查時仍未有具體行動作出改善,環保署已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否則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發言人指,適應期過後,市民逐漸習慣自備可重用餐具,連鎖食肆更有超過八成顧客不需要外賣餐具,估計新法例每年平均可為香港減少超過6,000萬套即棄餐具,整體達致有效的減廢成績。(sl/k)~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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