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稅務(修訂)(跨國企業集團的最低稅)條例草案刊憲



《2024年稅務(修訂)(跨國企業集團的最低稅)條例草案》今日(27日)刊憲。

《條例草案》旨在落實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於二○二一年十月公布的「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國際稅務改革框架(BEPS 2.0),以由2025年起實施全球最低稅及香港最低補足稅。現時,超過140個司法管轄區包括香港已接納該改革框架,以應對數碼化經濟帶來的侵蝕稅基和轉移利潤風險。

政府指,在BEPS 2.0下,年度綜合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在每個有其業務營運的司法管轄區均須繳付至少15%的全球最低稅。這可以減少大型跨國企業集團為逃避稅務責任而把利潤轉移至低稅或不徵稅的司法管轄區的誘因,並減少不同國家或地區為吸引投資而爭相降低利得稅稅率所引致的惡性競爭,從而創建更公平的稅收環境。(ha/d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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