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智淵「分裂國家罪」密判9年 陸委會要求中共公開說明批口蜜腹劍
【記者 沁諠/台北 報導】大陸委員會今(5)日表示,有關中共以「分裂國家罪」判處國人楊智淵有期徒刑9年,我政府及家屬均拒絕接受此憑空杜撰、誣陷栽贓,以及在整個司法程序中缺乏人權保障,不符合文明世界正當法律程序最起碼要求之荒謬結果。我們提出最嚴厲譴責,也要求中共有關部門立刻公開判決書,說明據以判刑之證據。
陸委會說明,楊智淵自111年8月遭陸方濫權違法抓捕後,政府即多次公開表示並透過兩岸相關管道向陸方表達,楊智淵案沒有違法問題,中共必須立刻釋放其回台。然中共仍肆無忌憚對其扣上「台獨頭目」荒唐帽子,作出「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個」之專制措施,令人心寒。台灣人民擁有民主自由的政治體制,陸方今日指控楊智淵的罪名,其實就是在指控絕大多數台灣人的生活日常。中共目的就是想藉此案恫嚇全台民眾,假懲治台獨之名行長臂管轄之實。
陸委會指出,本案判決結果恰好驗證政府一再地提醒國人,陸方「懲獨22條意見」就是針對全體台灣民眾,如果中共想要,任何台灣人都可以被定罪成台獨份子。國人細思楊智淵案審判結果,再回想前一陣子中共涉台部門屢屢辯解「懲獨22條意見」只是「針對極少數台獨頑固份子」、是「依法精準懲治」,就是中共自我揭穿欺騙台灣民眾謊言的又一明證。
陸委會強調,兩岸無論在政治體制、言論思想自由及理性思辨均有極大差異。中共長期施展軟硬兩手誘拉國人赴陸,少數在地協力者及受到中共利誘的網路宣傳者,還不斷呼應中共訴求,鼓吹國人赴陸發展,企圖鬆懈國人心防、混淆國人視聽,置國人赴陸後人身安危於不顧,其心可議。陸委會再次重申,本案已向國人體現陸方對台促融政策下口蜜腹劍的虛偽面貌,目前中共又在官網上設置台獨舉報信箱,鼓勵私下檢舉,已讓在陸國人人人自危。國人應慎思赴陸之必要性,如確有赴陸需求,務必留意兩岸法規及體制不同,並於出發前至本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俾利政府即時提供必要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照片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