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原民語老師猥褻6男童犯案107次 羈押期滿聲請交保遭駁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在多間國小教授原住民語的D姓男老師,自2021年9月起,在教室內猥褻至少6名男童,甚至拍照留存,檢警獲報後在今年2月間將D男約談到案,查出D男在5所學校內對6名男童下手,犯案共107次,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將他起訴並繼續羈押,而D男最近羈押期即將屆滿,他向法院聲請交保,但法官認為他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裁定續押2個月。
高雄地檢署指出,今年初接獲通報,有國小兒童遭授課的教師猥褻,便指揮高雄市警局婦幼隊偵辦;經專案小組追查,1月16日上午前往D男鳳山區住處將他拘提到案。
檢警調查,D男在高雄多間國小擔任原住民族語老師,可是他自2021年9月起,竟在不同學校的多間族語課教室內,利用上課機會猥褻男童,其中有2名被害男童遭猥褻次數近60次。
此外,檢警也查出,D男曾於2017年間在高雄鳳山區住處拍攝兒童性影像,並儲存在扣案電腦中,檢察官審酌D男任教學校眾多,教學期間長達11年,被害人至少6人,且年齡層相近,犯罪次數眾多,將他約談到案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然而檢察官後續偵辦發現,D男在5所學校共對6名男童下手,犯案次數高達107次,今年5月間偵結依涉犯加重強制猥褻、對未滿14歲男子猥褻行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童性影像等罪將他提起公訴,全案移審法院,法官裁定續押。
由於D男的羈押期即將屆滿,他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他認為相關的證人、事證都已查證完備,沒有繼續羈押的理由,但法官認為他所涉犯行被害人數非少,行為情節非偶發單一,遍布不同學校,有反覆實行同一犯行之虞,因此裁定續押2個月,但解除禁見及通信,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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