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執勤未禮讓行人也會被開單 警方:影像無法確認是否執勤中




行政院去年針對「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喚起大眾對於禮讓行人的認知,政策上路後,現在不少汽、機車在看到行人穿越斑馬線時,也會逐步放緩,然而卓蘭救護協會前天(17日)在臉書分享,自家救護車在執勤中竟遭民眾檢舉,他們將提供資料向監理機關銷案。

卓蘭救護協會提到,救護車出勤行駛道路上比照一般車輛,超速、闖紅燈等違規也會收到通知單,他們近期收到一張6000元紅單,民眾檢舉他們在未值勤的情況下,未禮讓正穿越斑馬線上的行人。

對於未禮讓行人的行為,卓蘭救護協會說明,他們當天確實在值勤一件「砂石車翻車案」,準備將受傷駕駛送往醫院治療,救護車在行經台中市東勢區豐勢路與第五橫街路口時,未禮讓行人穿越斑馬線,協會表示,他們對此深感抱歉,也感謝後方行駛車輛。

卓蘭救護協會說,檢舉人為了向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規,等待行人通過後,追上來照清救護車車牌,希望檢舉人可以提供影像檔,作為日後教育訓練課程題材。但由於救護車在值勤過中有絕對路權,他們將向監理機關提供佐證資料銷案。

對於救護車是否違規,轄區警方則說,經檢視畫面救護車通過路口時,的確有行人停在斑馬線上,已構成未禮讓行人,由於檢舉民眾提供的影像沒有聲音,加上救護車並未開啟警示燈,無法判斷是否正在執行勤務,因此依客觀事實逕行舉發,如確認該車屬執行救護勤務中,可檢具相關出勤證明,向監理機關銷案。(責任編輯:殷偵維)

(延伸閱讀:記住這圖案!「行人優先區」10月上路 限速20公里禁按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