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周五揭曉 許宗力最後一役考驗抗壓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長許宗力將於10月31日任滿8年,與其他6名大法官一同退職,告別作是審理國民黨與民眾黨共推的「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訂明(25日)宣示判決。藍白陣營近期動作頻頻,透過修法、人事同意權等手段加壓,因此憲法法庭的判決結果,將是許宗力謝幕前能否扛住國會壓力的重要指標。



總統賴清德、行政院、監察院及柯建銘等51名民進黨立委質疑藍白通過的國會職權修法違反權力分立,紛紛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合併4案審理,定本周五(25日)下午3點宣示判決,此案將是許宗力最後一次以憲法法庭審判長身份公開露面,最後一役結果如何,攸關其歷史評價。



尤其在翁曉玲等國民黨立委分於7月及9月間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強制15名大法官中最少要有10名出席才能召開言詞辯論、進行評議等重要程序後,近期又遲未排審7名大法官接棒人選的人事案,11月起恐只剩8名大法官,頗有藉機在本案上對憲法法庭加壓的意味,身為審判長的許宗力在訴訟指揮上能否專注審判、扛住壓力,或為了顧全大局而把政治因素納入考量,進行妥協,25日將有答案。



25日預計會到庭聽判者,暫定有代表51名綠委的律師、代表行政院的律師賴秉詳、代表監察院的律師李元德、法務部專門委員李貞慧。立法院、賴清德均不派員出庭。



憲法法庭整理出6月24日修正公布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暨修正條文全文,及同日公布的《刑法》第141條之1的違憲爭點,除將罕見判決立法程序是否有明顯重大瑕疵?另針對同法的總統國情報告(第15條之1、第15條之2、第15條之4)、質詢(第25條)、人事同意權行使(第29條、第29條之1、第30條、第30條之1、第31條)、調查權(第45條、第46條、第46條之1、第46條之2、第47條、第48條、第50條之1、第50條之2、第51條、第53條之1第2項)、聽證會(第59條之1至第59條之9)等部分,和《刑法》第141條之1(藐視國會罪)等規定,進行法規範違憲審查。



外界預估,若多數爭議法條被宣告違憲,代表目前的憲政架構與體制不會發生巨大質變,但藍綠白的論戰勢必持續上演;而若宣告合憲,立法權擴張的合理性獲得大法官背書,則將顛覆五權分立制度,權力重新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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