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京華城等案 柯文哲延長羈押2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被控在京華城容積率案及政治獻金案中涉及不法,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由於羈押期限將屆,台北地檢署聲請延長羈押,因颱風康芮31日停班停課,台北地院今(1)日開羈押庭後,裁定柯文哲自11月5日起延長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法院裁定指出,被告經訊問後,依目前卷證資料,除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罪,犯罪嫌疑重大。另依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偵查作為予以釐清。
所以羈押原因中,關於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所犯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等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且非以羈押之方式無法保全訴訟、證據及將來之執行,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權益保障之動態平衡,且衡量比例原則後,仍認實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之必要。是聲請人聲請延長羈押之請求,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裁定自11月5日起延長羈押被告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廉在8月30日發動搜索,並約談柯文哲到案,期間柯文哲曾聲請提審被駁回,直到9月2日才被裁定無保請回;北檢抗告成功,北院9月5日再開羈押庭,並由「果」股法官呂政燁承審,為求慎重,法院還採限制閱卷。檢辯經過3小時攻防,法官最後裁定羈押禁見。
由於柯文哲的羈押期限將於11月4日屆滿,檢方聲請延長羈押,北院仍採限制閱卷,於29日由柯文哲的辯護人完成閱卷,並排定31日開羈押庭。因康芮颱風造成停班停課,北院承審法官呂政燁改在今天開庭,裁定延長羈押禁見。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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