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霸凌案謝宜容僅調職!勞團批勞動部問題多
何佩珊(圖右)說明,分署長謝宜容管理方式非員工輕生直接原因,但決定調整謝宜容職務,降調為非主管職。(圖/記者吳翊緁攝影)
[NOWnews今日新聞]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本月初有公務員疑似因遭到職場霸凌,在辦公室輕生,消息震驚各界。勞動部今(19)日上午舉行記者會,由勞動部部長何佩珊、專案小組召集人的勞動部政務次長許傳盛,對外說明調查結果,何佩珊為同仁輕生鞠躬致歉,並宣布將謝宜容降調,並調離原職務。公部門基層團體今(19)日發表聯合聲明批評內部調查如球員兼裁判。
包括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書記官工會發表聯合聲明,指出目前政府機關的職場霸凌防治制度是參考自勞工的《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勞動部所訂《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但這些法規及指引均著重在程序面,也就是預防、因應、善後、教育訓練等,並未明確界定不法侵害的要件,實務上會以「沒有霸凌故意」迴避不法侵害的事實,例如在本案,即使發生自殺事件、自殺跟管理行為間顯有因果關係,也可能以沒有故意而不成立霸凌,讓制度沒有效用、也欠缺對加害者的究責,這使得後續政府為公務員量身訂製的版本更加虛弱無力。
聲明也指出,現行「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即規定各機關應組成「防護小組」防治、調查及處理員工遭受騷擾、恐嚇及威脅等事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亦訂有「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但這些主要是規範霸凌事件發生前、後對受害者的關懷,至於事件中對加害者的調查、仲裁及究責,可以說空泛薄弱。
另外,防護小組依然只是機關內部機制,實難期待小組能突破組織權力結構,為受害者主張權利及促使機關自我矯正;即便尋求保訓會從外部介入,但從過去復審案件決定結果來看,絕大多數都很難實質審查機關的作為,最後皆以駁回收場。同樣的,官方力推的「員工協助方案」(EAP),也多半淪為辦辦講座、帶帶活動、填填問卷、拍拍安慰這類軟性措施,對於杜絕職場霸凌發揮不了任何作用。
公部門基層團體提出以下2點訴求,第一,勞動部應將現行《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提高至法位階,並比照性騷擾強化實質救濟管道。霸凌與性騷擾同屬職場不法侵害的一環,而性騷擾另有性平三法強化實質救濟程序,員工除了內部申訴外,還可向外尋求救濟,由外部組織進行調查、仲裁、究責及事後保護。因而職場霸凌應比照性騷擾,勞動部應將不具法效力的指引提升至法位階,明確訂定不法侵害構成要件,及建立復審以外的專門救濟管道,才能真正對加害者究責、有效保護被害人。
第二、勞動部應函示開放公務員一體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不法侵法事件不分公私部門,也不分職業類別,《職業安全衛生法》應依上述精神修法,並且將所有職業的受雇者納入。目前僅修正《消防法》是遠遠不足的,沒有任何認真從業的員工該被遺漏,而從教師、公職醫護人員開放適用的前例即可得知,公務員試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僅需依法函示指定即可。
公部門基層團體呼籲,官方宣示建立友善職場已經多年,霸凌及自戕事件卻不減反增,本次發生事件更是在主管《職業安全衛生法》的勞動部下的公務員,是該法長期以來遺漏的保障對象,基層團體早已多次倡議,請勞動部、人事總處、銓敘部別再視而不見,立即啟動修法,不要再讓這些寶貴的人命白白犧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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