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宏誠風聞奏事》小官霸凌公務員 大官霸凌公務員制度





勞動部長何佩珊。(圖/取自網路)卓榮泰在此案件中的「越權」,與監察院的「怠權」成鮮明的對比,而他們都霸凌了公務員制度。

作者/桂宏誠

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吳姓公務員4日在辦公室自縊死亡,事後有許多該分署員工在網路上匿名爆料,指分署長謝宜容常對部屬大聲咆嘯、怒罵或以貶抑部屬,引起社會關注此涉及不堪「職場霸凌」而輕生的案件。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但監察院及所屬「國家人權委員會」紋風不動,又是一個讓人感嘆的問題。

在社會輿論和民意代表的壓力下,勞動部一開始稱吳姓公務員的輕生無法證實與霸凌有關,而在日前公布的調查報告則指出,謝分署長的領導統御式「目的良善」。勞動部長何佩珊就此案於20日赴立法院答詢時,一開始還稱調查報告都是「專業用語」,於屢遭立委砲轟後,才泛淚哽咽表示「確實有霸凌行為,目的良善的用語錯了」。

其實,該篇調查報告中使用「目的善良」一詞,的確是種「專業用語」,且常用於矯飾過失與減輕責任。同時,此項專業用語或雖常在公務機關中使用,但也常見於一般人民的生活中。

如果以較平民化的語言來說明這件案情,就可不必使用到「目的良善」的說法。例如,謝分署長常以飛揚跋扈的態度管理部屬,即使部屬確有疏失或不盡其意之處,但常用此方式管理部屬,難免容易讓部屬長期處於心靈受創及心生畏怖的工作環境中。

事件鬧大後,何佩珊稱已將謝調離原機關及其主管職務,但輿論及立委則要求應將其「停職」。事實上,勞動部若要停謝分署長的職,則必須先調查好證據移送監察院調查。但何佩珊在立委的壓力下,又改口說會對謝記二大過「停職」。然而,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的「懲處」,須由機關的「考績委員會」議決,依法豈可由勞動部長決定?

何佩珊在立院無法給立委有個滿意的說明,以致行政院長卓榮泰在2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以對此事件做「危機處理」。桌榮泰表示,將對謝「記二大過,送懲戒,最嚴重的將是是免職及不得再任公務人員」。然而,行政院長無權決定下級機關人員的懲處,且機關考績委員會須給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否則「一次記二大過免職」的處分無效。

機關對公務人員依考績法做出免職後,若要再移送懲戒,以謝為簡任第11職等而言,則須備妥調查證據後送監察院審查,待監察院彈劾成立後再移送懲戒法院。而懲戒法院做成懲戒處分後,原二大過免職的考績「懲處」則失效,故若僅做成「休職」或「記過」等的懲戒處分,謝則未來還可復職。

卓榮泰在此案件中的「越權」,與監察院的「怠權」成鮮明的對比,而他們都霸凌了公務員制度。監察院長陳菊的「門徒」充斥政府部門,有被通緝多年卻仍在高雄高調大啖海產的,也有涉貪瀆洗錢弊案被偵辦卻仍能順利潛逃出境的。謝宜容早在陳菊於台北市府社會局任內獲拔擢,其飛揚跋扈的管理風格和部屬積怨已久,或許正因他是陳菊的門徒。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桂宏誠,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及格,三進三出政府機關。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和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博士,校名都不怎麼政治正確。目前擔任生涯第一個工作機構民主文教基金會的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