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仲介「赴中國移植器官」賺進千萬 病患回台一周後離世




曾任職於彰化基督教醫院肝臟移植中心的名醫陳堯俐,涉嫌長年與生技公司負責人合謀,非法仲介10名國人到中國進行器官移植,在今天(25日)遭檢方起訴。檢察官指出,每名病患移植費用從300萬元至750萬元不等,不法所得總共高達2037萬元。此外,多數病患在移植器官後的存活時間僅有2至3年,還有人在回國後一周內就離世。

檢察官表示,陳堯俐涉嫌在2016年至2019年間,透過生技公司負責人黃男及楊女、林女等人,從事台灣與中國兩地間的器官仲介買賣。藉著在醫院看診機會得知病患有肝臟或腎臟移植需求,並以「肝臟供體費」約35萬元至40萬元人民幣、「腎臟供體費」約20萬元人民幣,協助10名病患到中國移植器官。

不過,多數病患在移植器官後的存活時間僅有2至3年,還有病患因移植失敗不治身亡,甚至有人在回國後一周內就離世。

檢察官指出,連同醫療費、中國醫師報酬等相關費用,每名病患移植需花費新臺幣300萬元至750萬元不等。而陳堯俐僅在手術室內進行指導,每次可賺取90至100萬元,同時以每名病患20萬元報酬,指派助理指導護理、教導病患術後照護等事宜,最後再利用地下匯兌方式給中國醫師報酬。

檢察官續指,經調查後,檢方認為被告等人嚴重違反醫學倫理,情節重大,並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等罪,將陳堯俐及在中間牽線的生技公司人員等4人起訴,沒收全部不法所得合計 2037 萬元,並對陳求處6年重刑。

對此,陳堯俐未做出回應,但他過去就曾因私下前往中國進行器官移植,遭彰化基督教醫院除任,他當時則發布聲明強調一切為子虛烏有,傳言是在抹黑他在醫界的信譽,不料如今卻遭檢方起訴。

針對此案,彰化基督教醫院也發出新聞稿表示,因活體肝臟移植在台灣已經是成熟的技術,捐贈者的死亡率和長期併發症相當低,呼籲民眾勿受誤導而遠赴中國進行屍肝移植。(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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