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前中姐張淑娟 周玉蔻、蔡玉真遭判刑1年半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與蔡玉真誹謗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滾床單」,遭台北地院依《個資法》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可上訴。消息一出,許多人叫好,前立委沈富雄自爆也是受害者,直指周被判刑「活該」。



2022年,周玉蔻與蔡玉真接連在電視節目及社群媒體指稱張淑娟與國民黨前秘書長蔣孝嚴有不當關係,並公開張淑娟的個人資料。法院認為,二人未經合理查證,即在未能證明事實的情況下散布不實言論,且內容與公共利益無關,不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判決指出,周玉蔻、蔡玉真均為知名新聞工作者,並是政論性節目頗具聲望之主持人、評論員,得以表徵反應社會百態意見,對於時事評論針砭均得以帶動社會輿論,然而,其等卻在根本未曾向張淑娟查證之前提下,假借部分具體存在之事件,如張淑娟為中國小姐、華航空姐等。刻意與不實事由、時間錯置、拼湊、扭曲而形成之假消息之張冠李戴手段,於傳播媒體、社群網路上傳述不實貶抑張淑娟名譽。



法院審理期間,周玉蔻、蔡玉真當庭向張淑娟道歉,但遭張淑娟拒絕,認為她們的道歉太過廉價,且痛斥竟然有人以傷害別人賺錢,每天吃香喝辣,「用舌頭殺人」。



前立委沈富雄表示,周玉蔻也曾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指控他「人在美國」,直言周玉蔻被判刑「活該」。周玉蔻一貫的新聞操作手法,假借「言論自由」之名行誹謗之實,早已飽受爭議。沈富雄認為周此次被判刑與多數誹謗案不同,因其「把不實的內容講得唯妙唯肖」且「與公共利益無關」一定難逃法律制裁。



周玉蔻和蔡玉真都是資深媒體人,周更自稱從事新聞工作50年,豐沛的社會人脈與媒體經驗卻不思查證,其心可議。掌握媒體與社群發言權即恣意傷害無辜者,也可謂媒體霸凌。勞動部基層員工死諫殷鑑不遠,社會各階層裡握有權力的潛在霸凌者,豈能不有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