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臉合成到日本AV影片 網紅「小玉」判賠6女185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網紅「小玉」朱玉宸與莊姓男助理,109年起利用最新AI「Deepfake」人工智慧技術,將119位正妹網紅、名人的臉合成到日本AV影片,被判刑5年定讞,並於今年5月29日入監服刑,其中6名被害女子向朱玉宸及莊姓男助理求償500萬元;高院今(18)日宣判,朱玉宸須賠償6人總共185萬元。可上訴。


朱玉宸與莊姓男助理自109年7月19日起,先由朱玉宸註冊並建立名為「台灣網紅挖面」之推特(Twitter)帳號及粉絲團之後在110年1月更名為「台灣網紅影片合成」,109年7月20日起至110年10月被警方查獲止,先由莊男負責於網路上下載被害人之照片或影片,並從這些照片或影片中擷取被害人人臉特徵的「臉模」作為製作換臉影片之素材。


再由朱玉宸利用「DEEPFACELAB」程式軟體透過人工智慧模擬演算及深偽技術進行之人體、人臉合成到日系AV女優色情猥褻影片中。招攬網友加入粉絲團,犯罪所得高達1338萬多元,被害人約有119人。


6名被朱玉宸換臉的被害女子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附帶民事求償,經高院刑事庭裁定移轉民事庭審理後,判決賠償總共185萬元。


合議庭審理認為,被告朱玉宸不爭執其共同製作合成原告臉部的猥褻影片,招攬公眾付費而得於線上觀覽,而被告招募會員、宣傳換臉影片的推特帳號名為「台灣網紅挖面」, 因此加入之付費觀覽者固不致誤認換臉影片之演員為原告本人。


但是網路影片極易複製、廣佈而難以查證來源,致社會大眾易於瀏覽該擬真性極高的換臉影片後,誤信原告為猥褻影片演出者,而降低原告的社會評價。所以原告主張其名譽權受侵害,請求被告連帶賠償其慰撫金,即屬有據。


合議庭審酌原告雖主張她們是具影響的之網紅,但是經合議庭闡明,並未提出有關其身分、經歷、社會廣知程度及資力等相關證明,參酌原告均為直播主或 YOUTUBER,及被告總上傳的原告換臉影片數量,認為原告名譽權受侵害之情節有別,及她們報稅所得等情,認原告得請求分別為20萬元3人、25萬元1人、50萬元2人的精神慰撫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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