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察校園抓小學生爭議 校長申戒二次
台中市議員李中在議會質詢警察入校園帶走小學生爭議。(資料畫面/記者顏幸如攝)
[NOWnews今日新聞] 台中市今年3月爆發警察進入校園,將小學生帶到派出所製作筆錄的爭議,事後兩名警察各被記一支申戒,但校方調查後認定老師係正當行使權利,後續因議員質詢引發連串爭議、市長盧秀燕慘遭炎上,該校校長因此自請處分。教育局今天表示,日前召開校長考核小組會議,決議予以懲處,校長記申戒二次。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間體育課爆發師生衝突,小六生拿樂樂球棒攻擊體育老師,隔日老師認為學生道歉沒誠意,打電話到派出所報案,接著兩名員警開警車進入校園,並將學生帶到派出所製作筆錄、移送少年法庭。市議員李中12月2日在議會提出質詢,大罵該校師長、警方沒法律常識,「是把警察當虎姑婆嗎?」
市長盧秀燕答詢時怒指老師做出錯誤教育示範,自此引發軒然大波,臉書慘遭炎上,該事件自此失焦。事發當時不在場的校長,事後自請處分,表示願概括承受一切行政責任。
教育局今(25)日表示,該校長督辦學校處理學生事務、親師溝通,對於警察人員入校之敏感度、積極維護學生權益與校園安全等事項,未立即通知學生家長並制止警察帶離學生,致讓學生權益受損,深切檢討處理業務過程失當,於12月初自請處分,日前召開校長考核小組會議,決議予以懲處,記申戒二次。
至於兩名警察,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法令有明文規範,警方也有SOP,同仁對法令認知不足,沒考慮到學校是特殊場域,把校園衝突當作一般刑事案件處理,不僅沒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更不該直接將學生帶走,兩名第一線員警處置欠妥,事後各記申戒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