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遭疑有第二國護照 辦公室:14年前已放棄加拿大國籍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涉入京華城案被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昨裁定以1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所。然而,有媒體爆料指出,應曉薇疑持有兩本護照,導致交保程序延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今天(28日)質疑,應曉薇可能涉及雙重國籍,指她依法須全數返還14年來領的約3000萬元議員薪資。不過。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今天(28日)上午表示,應早在14年前首次當選議員時,已放棄加拿大國籍。應曉薇昨晚在家中找到當年放棄國籍相關文件,並已交由律師事務所進行處理。

林亮君表示,依據《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者不得持有雙重國籍,必須在就任前放棄外國國籍。若媒體報導屬實,應曉薇過去14年擔任議員資格恐有瑕疵,等同欺騙中正、萬華區的選民。

林亮君說,應曉薇於2010年參選台北市議員前曾改名為「應曉薇」,原名為「應秀萍」。此次因辦理限制出境作業,移民署意外發現,她擁有第二本外國護照,進一步引發雙重國籍的疑雲。

她還提到,2008年時,國民黨前立委李慶安因被媒體揭露擁有雙重國籍,最終遭中選會判定當選無效並失去立委資格。當年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李慶安甚至辯稱外國國籍會因任職他國公職而自動失效,但最終被美國官方否認。林亮君強調,當時的事件已成為重大前例,應曉薇不可能不知道相關規定。

林亮君指出,除了面臨因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洗錢罪而遭北檢起訴並求刑16年6個月的指控外,應曉薇還須處理雙重國籍問題。若議員資格被判無效,應曉薇應依法全數返還14年來領取的約3000萬元議員薪資。

北市議會表示,若經證實議員持有雙重國籍,依規定行政院將解除其職權。議會在議員就職時會發文提醒,規定公職人員不得擁有雙重國籍,若有,需於1年內完成放棄程序。若未在期限內解除雙重國籍身份,行政院將依法撤銷其職權。但若因此被解除議員資格,因不涉及《選罷法》第74條規定,後續將不會有遞補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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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士指出,議會只能依行政院通知進行後續處理,並配合相關程序。類似2008年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當時,法院認為,其在執行職務期間不涉及不當得利,因此,未要求追繳任職期間的薪水。

但應曉薇的男友、助理王尊侃今發聲明指出,14年前,她當選議員就放棄加拿大國籍,回到家中時,已找到當時放棄文件,目前都已交律師事務所處理。(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