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土石方自治條例三讀通過 營建廢土車未裝GPS最高罰10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唐有為/台北報導


新北市議會日前三讀通過《新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工務局長馮兆麟表示,本次立法旨在補強現行規範不足,明確化土資場的設置、營運程序與罰則,尤其增訂運送餘土車輛須裝設即時追蹤系統(GPS),完備土石方流向管理機制,以杜絕環境污染及公共安全隱憂。


工務局長馮兆麟指出,現行管理要點無法全面涵蓋土資場管理細節,且部分違規案件欠缺裁罰依據,難以達到有效嚇阻。因此,制定自治條例以強化土資場管理、維護環境安全,具備必要性與急迫性。


新北市目前設有18處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工務局說明,此自治條例共計六章二十八條,針對營建剩餘土石方的產出、運送、查核,乃至土資場的設置申請、審查核准、啟用營運與處理程序,皆建立具體規範與罰則機制。


為遏止廢土濫倒,自治條例第六條明定清運業者應隨車攜帶餘土流向證明文件,運送車輛必須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維持正常運作。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得按次處罰,並得依建築法第58條規定勒令停工。


馮兆麟強調,工務局持續精進,從源頭管控至後端去化,皆採用科技設備輔助管理,並跨局處合作執行黑蝙蝠專案,已連續兩屆獲得內政部最佳考評。他感謝府會共同努力使自治條例三讀通過,未來將能更有效管理本市土資場與剩餘土石方流向,落實減輕環境負擔,打造安全、環保與高品質的宜居幸福城。


照片來源:新北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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