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九齊: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松勇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詹為雄
職稱:新唐科技(股)公司財務處副處長
獨立董事:吳明穎
職稱:吉點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獨立董事:沈茂添
職稱:佑華微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林京元
職稱:優網通國際資訊(股)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邱素慧
職稱:蘊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本案之股東表決權數超過出席股東總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本案經出席股東
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