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光焱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25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1,54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400,000元(以面額計算)
6.發行價格:暫訂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20元,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
狀況及配合上櫃前之承銷方式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普通股154,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普通股1,386,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
計154,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1,386,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
公司113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辦理上櫃前
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規定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
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股票均採無實體發行,其
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
基準日等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
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
或主管機關核示、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修正變更,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