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金像電: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經中國證監會回覆備案申請予以退回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4/15
2.公司名稱:金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 
管理試行辦法」辦理。
6.因應措施:本公司因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於12/6日已向中國證監會
進行備案,4/15中國證監會回覆,本公司暫不納入境外上市備案管理範圍,
備案申請予以退回。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