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合正:本公司112年6月5日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不再繼續辦理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4/18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NA
3.追補發行日期:NA
4.變動原因:
本公司於112年6月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在三仟萬股範圍內,以私募方式增資
發行普通股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第7項規定,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
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惟因期限將屆,本公司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私募
之計畫,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