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彩富: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之說明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4/26
2.公司名稱:彩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陳秋逢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已連續達三屆任期,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
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
董事會經評估陳秋逢先生過去參與董事會情形及考量其經驗豐富能為公司提供重
要建言,對公司有明顯助益,於行使獨立董事職責時,可發揮其專長並提供專業
意見,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公司獨立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