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三竹: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第11屆董事競業禁止案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三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邱宏哲
董事:邱宏志
董事:陳文祿
董事:陳榮彬
獨立董事:黃登安
獨立董事:陳君漢
獨立董事:黃文正
獨立董事:孔惠萍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