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雄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3/07/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陳碧松,總經理
林明華,總經理
林東封,總經理
陳曉穎,總經理
單 葑,總經理
王彩鳳,副總經理
劉宇庭,副總經理
徐淑媛,副總經理
張有群,副總經理
沈家慶,資深協理
蔡曉茵,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董事、監察人,或自營
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有利害關係人迴避外,其餘全體董事
一致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