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三地開發: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13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15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三地開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
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10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6.發行價格:底標以不低於面額之100%為限,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5年
8.發行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依委任銀行保證契約約定。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支付營建工程款。
11.承銷方式: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
14.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6.簽證機構:本次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
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
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
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之重要內容,包含發
行時程、發行額度、發行價格、發行條件、發行轉換辦法之訂定
,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
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指示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
時,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
(2)授權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國內第一次
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3)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