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3/12/172.捐贈原由:捐贈「財團法人國巨基金會」為推動台灣文化藝術教育發展3.捐贈金額:新台幣45,000,00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國巨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實質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