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F.US)因未能及時回收問題汽車遭罰款逾1.6億美元



福特汽車(F.US)同意接受1.65億美元的民事罰款,以和解公司未能及時召回後視攝影機有缺陷汽車的指控,為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有史以來徵收的第二大罰款。

該機構周四發表聲明稱,福特須支付6,500萬美元的罰款,並延期支付5,500萬美元的罰款,直到當局確定該公司已履行同意令的義務。根據交易條款,福特仍須斥資4,500萬美元開發安全資料分析系統,並進行其他投資,以改善其對安全規則的遵守情況。(sw/m)~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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