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死2傷歷歷在目 內湖警深入校園交通宣導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唐有為/台北報導
今年10月在臺北市內湖區東湖市場,發生一起青少年無照駕車衝撞騎樓小吃店,致民眾3死2傷重大交通事故,台北市內湖警分局為防制憾事再度發生,日前在內湖區多所國、高中辦理交通安全宣導,宣導青少年未考領合格駕照不得駕駛汽、機車上路,同時推廣113年11月30日加強取締微型電動二輪車暨安全教育,強調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並須注意相關交通安全規定。
內湖警分局呼籲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注意7大重點:
一、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緩,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二、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違反者將處300元罰鍰。
三、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容易造成微型電動二輪車引火燃燒):違反者最重處5,400元罰鍰。
四、不得載人及限速25km/hr以下:載人者將處300元以上罰鍰;超速者最重處1,800元罰鍰。
五、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
六、不可酒駕、毒駕:違反者最重處2,4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七、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期間屆滿前記得要續保):違反者最重處1,500元罰鍰。
內湖警分局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將依警察局規劃分二階段執行,第一階段加強宣導期11月19日至11月29日針對轄內工廠、校園周邊等微電車易出沒熱點加強宣導、第二階段加強執法期為11月30日至12月15日,針對微電車易出沒熱點規劃專案執法勤務,取締上述違規行為。
內湖警分局特別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法規修正納管,如今2年的寬限期將要屆期,現行微型電動二輪車(含使用中)須全面領牌始可上路,有使用微電車的市民朋友請儘快完成車輛領牌及投保程序,以確保用路人符合法規上路及維護交通安全。
照片來源: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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