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宣判前突辭民眾黨主席! 辭職聲明獲准交付黨秘書長生效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等弊案,9月起遭羈押禁見於台北看守所,近期將宣判,但他12月16日突然聲請「解除禁止通信」,台北地院審酌他是要傳送「辭職聲明」給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不影響台北地檢署偵辦,19日裁准,20日送達;法官還特別強調「聲明交付就生效」,迫使民眾黨必須啟動改選黨主席的程序。



柯文哲所擬具「台灣民眾黨黨主席」的辭職聲明,北院審酌內容後,判定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純屬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聲請人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



其次,北院依據民眾黨網頁下載的「台灣民眾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的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的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故柯文哲聲請准許解除其「辭台灣民眾黨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秘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之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之行為。



換言之,北院認為准許柯文哲辭黨主席聲明交付給周榆修,在「聲明交付當下」,即生辭黨主席職的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則柯文哲的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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