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23
2.公司名稱: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經-時報資訊
6.報導內容:誠美材總座欠款250萬美元 外商委任律師跨海追討
7.發生緣由:誠美材(4960)今年經營權剛剛落幕,不過,又爆出總經理連巍鐘
拖欠港商金石信託250萬美元(折合台幣8100萬元)未還,並透過律師跨海追
討。委任律師除了上周五向法院提起返還借款訴訟外,今天下午向金管會證
期局陳情,呼籲主管機關介入調查.......。
8.因應措施:
(1)媒體對本公司總經理連巍鐘個人信用疑慮等報導,經查證為完全不實之內容。
(2)本公司堅持恪遵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原則,嚴杜任何不法情事,媒體所載之不
實內容,已涉嫌侵害本公司之信用,本公司聲明保留法律追訴權,以保護本公
司及全體投資人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上開事項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