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享3C知識的資訊平台「電腦王阿達」、「瘋先生」,因教學觀看盜版影片,遭日本版權單位檢舉,檢警前往搜索,「瘋先生」負責人梁男、「電腦王阿達」負責人沈男、沈男員工林男,分別被移送台中地檢署、台南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命梁男1萬元交保,沈男與林男無保請回。「電腦王阿達」今天(3日)發出聲明表示,該公司重視智慧財產權,此事件是公司員工因不諳法令之個人行為,已進行懲處。
一、針對近日新聞、社群媒體所報導,關於電腦王國際資訊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網路平台「電腦王阿達」刊登介紹疑似侵權軟體之文章一事,經本公司內部調查後確認,本次事件為本公司員工因不諳法令之個人行為所致,並非本公司營運政策指示;本公司向來重視智慧財產權之維護,對於本次事件及對於社會造成之負面影響深感遺憾。
二、本公司成立以來,一向秉持合法、正當之經營理念,業務營運亦遵循相關法律規範,並強調對於智慧財產權之尊重,而該名員工之行為與本公司之營運精神背道而馳,針對本次事件,本公司已對該名員工進行懲處,並將加強員工之管理與教育,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三、此外,本公司亦已全力配合檢警單位對於本次事件之調查處理,除事發後已第一時間下架爭議文章,並提供必要之協助及相關資料,絕無推諉。
四、未來,本公司將秉持更嚴謹的態度,全面提升內部管理與監督密度,以維護安全、合法之網路使用環境。於此亦籲請大眾朋友,勿下載或使用不明來源或具有侵權疑慮之軟體,除為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亦為保障個人設備安全,並避免涉入法律爭議。
「電腦王阿達」也指出,這件事情發生在11月,當時檢警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不要透露過多消息與言論於外界,今日適逢半年多前安排的清邁家族旅遊出國,下飛機才知道此事件造成各方關注與親友困擾,而他個人當時是無保請回,也僅針對事件過程進行陳述,然目前國內媒體報導與事實有所出入,他雖不便就此發表相關言論,但為避免不當言論持續發酵,經與律師團隊討論後擬妥一份聲明稿,此後在事件完結前不會再發表任何言論,也請相關媒體自律避免模糊事實,
回顧這起案件,刑事局智財大隊表示,40歲梁男,以及51歲沈男、33歲林男分別經營「瘋先生」、「電腦王阿達」等網站,利用網路、社群軟體取得中方公開的APP破解資訊後,撰寫成教學文章發布在網路,文章甚至還附上下載連結,讓網友可以直接免費觀看大量海內外電影、影集,經權利人估算,侵權市值逾新台幣6億元,日本版權方因此提告,檢警也前往其工作室搜索,結果發現負責人沈男,就和網站上的Q版Logo長得一模一樣。
檢警將沈男等人帶回後,3人皆坦承犯行,警方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分別移送台南、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命梁以1萬元交保,沈、林獲無保請回。(責任編輯:鄭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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