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25
2.公司名稱:永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本公司對重要子公司「永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比例為45.72%。
5.發生緣由:
「永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第3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
113年11月25日截止,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142條及第266條第3項之規定辦理,自113年11月26日至
113年12月26日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通知書
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永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
內湖區行善路463號3樓、電話:(02)2876-189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